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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民政局2024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津市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执法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2、完善执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津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津市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津市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效率。

3、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人,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件。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2、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

时间节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举办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2024年,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100条,举办讲座5场。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1、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养老机构等进行登记审批。2024年,共办理社会团体登记22件。

2、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对全市133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年检率达到94.5%。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整改。

3、强化养老机构管理。定期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视频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2024年,共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898次,排查安全隐患7处,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整改率达到100%。

4、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严格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审批。

(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效率

1、完善执法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录入执法信息,实现了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同时,加强对执法信息的分校和应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1、开展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满意率达到100%。

二、取得的成效

(一)执法水平明显提高。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等措施,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执行行为更加规范、公正、文明。

(二)执法环境不断优化。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民政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了民政行政执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民政事业健康发展。通过严格执法行政,加强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监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随着民政工作任务的不断加重,执法人员数量相对不足,难以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建立了执法信息平台,但在信息录入、数据分析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志执法过程中,对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充实执法力量。

(二)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平台,加强对执法信息的录入、分析和应用,提高执法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三)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共同做好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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