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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2025-01-17 15:2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贯穿大队工作的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大队成立了以大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大队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法治理念教育,打牢规范执法思想根基

大队将规范执法建设作为政治建警和优秀警队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民警办案质量意识,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体民警辅警心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谓”的执法原则,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三是树立规范执法法制理念,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一把手”负责,把执法问题始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摆在议事日程上,压实领导、每个民警执法责任,身上,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三)强化法制业务培训,提高规范执法能力水平

大队以提高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水平为目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案件讲评会。一是突出警示教育。大队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拒腐防变放在首位,要求全体民辅警举一反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法律法规,时刻自警自省,以身作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邀请支队法制专家来队授课,组织开展交管执法大比武活动,并结合交警网校、上级部门业务指导视频会等方式,线上线下组织办案民警学习日常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交警业务知识,全面拓宽民辅警的知识面,有力提升民辅警的执法水平。三是开展定期讲评。大队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问题,发挥法制指导作用。定期开展执法质量评议工作,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梳理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案卷质量有问题的情形,形成正式报告督促办案单位整改,并按照大队考评细则对案件承办单位予以扣分。

(四)强化法制工作监督,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大队坚持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的原则,制定了《执法质量考核办法》《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规定》《行政执法内部操作程序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日常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实施流程监督。大队以提高民辅警规范执法、规范办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目标,建立全流程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中队法制员作用,重点针对交通秩序管理、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执法风险岗位和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开展监督。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发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接受人大、政协委员和群众监督,聘请形象监督员进行监督,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阳光警务评议”等系列活动,不断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厚植人性化执法理念

大队高度重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认识站位有高度。大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将相关工作责任分解,明确到相关单位。二是便民利企有力度。建立警官联系走访企业制度,推行“首违免罚、轻微免罚、违法提醒、专窗专办”等便民服务举措。三是服务民生有温度。落实公安部“首违免罚”相关举措,执行常德交警人性化执法三十条具体措施,在春节等国家传统节日期间,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发现的外来车辆轻微交通违法实行教育处理。今年以来,实施首违警告处罚8447起,轻微不罚7704起。

(六)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2024年以来,大队通过精心策划、精心安排、精心实施,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工作责任,落实执法责任制,做到“谁执法谁普法”。一是坚持日常“五进”宣传。深入开展普法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居、进企业、进农村等活动。二是强化节点专题宣传。开展“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 、“12.4”宪法宣传日、“ 122”交通安全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取得了很好的法治效果。三是多措并举覆盖宣传。通过电视、广播、公共广告牌、农村大舞台等途径多角度、多方面开展普法宣传。充分把好服务关,耐心向交通违法群众解释交通违法的危害,提升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大队始终坚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实施细则,成立由党组书记、津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庹进文担任组长,其他班子和中层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在推进我大队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决策机制,落实民主集中制,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制度,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始终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主要领导发挥党在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贯彻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党员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带头学法,多次给大队党员上党课、法律知识培训等,强化全体民、辅警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夯实交警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普法宣传活动形式有待更新、法治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队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加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路面勤务机制,强化路面管控,持续开展“减量控大”“一盔一带”专项攻坚行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继续以“美丽乡村行”“七进”宣传为核心,拓展宣传途径和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大队将持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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