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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0:49 浏览次数: 【字体:

湖南张老头鹏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张老头风味豆干(生产日期:2024年09月21日,规格型号:1×15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4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生产经营的张老头风味豆干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报告书编号为A2240644324113031C。

(二)产品控制情况

2024年11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前往湖南张老头鹏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并进行核查。经查,上述涉案食品中含有的日落黄系当事人生产原料中红烧酱汁含有成分,其共生产了生产日期为2024年09月21日,3件规格1×15袋张老头风味豆干,已全部销售完,后采取召回措施,共召回10袋,我局对召回的上述风味豆干进行现场扣押。涉案风味豆干的销售价为240元/件,故违法所得为3件×240元=720元。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2025年1月1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结合《湖南省市场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减轻处罚情形的裁量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扣押的张老头风味豆干;

2.没收违法所得720元;

3.处10000元罚款。

合计罚没10720元。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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