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执法证遗失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因持证人不慎遗失,现公告注销,姓名:卢方元,遗失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证件编号:18090919014;执法单位: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以上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736-4213804。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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