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市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津市市辖区范围内发现以下违规执法行为的,可依法投诉举报:
1.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标准不一致、“小错重罚”以及不依法免罚、轻罚,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2.违反《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项措施》的通知》(常政办发(2025)2号)规定乱检查,包括违规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不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违规实施行政检查、未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未制定或超出本单位公布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检查、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未按要求优先采取“无扰检查”方式、实施检查未出示行政执法证、市县不同层级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违规实施重复检查、未向检查对象出示检查码和检查通知书、未书面反馈检查结果、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检查事项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未按规定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3.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包括接受相关企业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以观摩、督导、调研、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等。
二、举报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受理举报邮箱:jssfjzfjd@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
2.受理举报电话:0736-4200115。
3.来信举报地址: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1楼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办公室(邮编:415400)。
三、注意事项
1.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2.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津市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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