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高新区工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比选公告
为更好地推动津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由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比选主体,拟对津市高新区工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确定项目投资人。同时,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建设投资运营一体化投资人,现就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津市高新区工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津市高新区工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1408.84万元(以立项批复为准),项目主要包括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和再生水输配管线2个子项,具体为:
(1)尾水净化人工湿地:建设一处人工湿地,对津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处理能力3.8万吨/天。
(2)再生水输配管线:主要建设污水出水输送管线以及工业用水和杂用水等再生水回用输配管线,同时购置加压泵、用水计量设备等配套设施设备。
1.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相关规范的要求,验收达到合工程。
1.4 项目范围:津市高新区工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全过程服务,自负盈亏。
1.5项目投资回报:项目以再生水水费收入为主,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项目建设完成后,投资者享有其投资项目的经营权。
1.6项目合作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选。
3)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湖南常德)”等网站(https://xycd.changde.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 特定资格条件
1)竞选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停业整顿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符合国家内外资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5)联合体竞选的,数量需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中标。
3. 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公开比选活动,请你单位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获取比选文件。
3.2 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
3.3 获取比选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竞选人资格声明原件(提供的材料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二份)。
4.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4.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4.2 比选地点: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
4.3 首次响应文件的比选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比选现场要查验竞选代表身份,否则,其竞选将被拒绝。
4.5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竞选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 公告期限
5.1 本比选公告在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5.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6. 询问及质疑
6.1 竞选人对政府比选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 潜在竞选人认为比选文件或比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比选文件之日或比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7.1 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名称: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6—4222036
7.2 比选代理机构信息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新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津市市三洲驿办事处三洲街社区刘公桥路118号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736-4228669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