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住建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实施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备注 |
1 | 对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三条;《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质安站 | 与施工有关的相关责任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2 | 建筑节能施工现场巡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 | 建管股 | 与建筑节能施工相关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3 | 中标项目标后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湘建建〔2013〕18号)第十三条 | 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 参与项目建设的相关责任单位 | 招投标活动相关情况、施工(监理)合同履行情况及工程款(预付款)支付情况、项目部(监理部)主要负责人员履职到岗情况、建设单位标后履约自查情况以及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4 | 燃气管理监督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条 第十四条 第二十九条 | 燃气办 | 燃气生产、经营、使用有关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5 | 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三条;《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09〕303号)第七条;《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湘建建〔2006〕78号)第三条 | 质安站 | 与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有关的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6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年检 | 津市市住建局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0年第73号)第九条 | 燃气办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7 | 建设项目其他管理事项招投标监督、质量安全监督 | 津市市住建局 |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13个市州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00号)下放第21项,放权形式为委托下放 | 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 与招投标项目有关的企业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8 | 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七条 | 质安站、建管股 | 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9 | 对道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的监督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8号)第二十一条 | 质安站 | 与道路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有关的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0 |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竣工后的检查验收 | 津市市住建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三十五条 | 城建股 | 城市道路挖掘、建设、施工等相关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1 | 对燃气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第四条 第二十四条 | 燃气办 | 与燃气特许经营活动有关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2 | 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第八条 | 质安站 | 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3 | 工程实体质量、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八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第八条 | 质安站、建管股 |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 | 对有关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参建单位及个人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4 | 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八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四十三条 | 燃气办 | 与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5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监督管理 | 津市市住建局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3号)第五条 | 燃气办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相关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6 | 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 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 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条例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7 | 对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的行政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9号)第十四条 | 城建股 | 城市绿线的控制和实施相关单位 | 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8 | 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对省直管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及管理 | 津市市住建局 | "1.《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4年8月30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第五条 。2.《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7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4号公布)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 | 质安站 | 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企业 | 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及管理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19 | 燃气经营、质量和安全状况监督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二条 第四十一条 | 燃气办 | 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 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20 | 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二十七条 | 质安站 | 墙体材料使用相关企业 | 墙体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条例要求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21 | 对燃气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 | 津市市住建局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五条。2.《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建城〔2012〕183号)第三条 | 燃气办 | 燃气经营许可的相关企业 | 是否符合燃气经营许可的相关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
22 | 燃气质量安全状况检查 | 津市市住建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燃气办 | 全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 燃气质量安全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按本单位每年3月底前报经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审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