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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关于申请船舶污染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7-04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致公党省委会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指出:船舶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带来污染风险,船舶污染收集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可持续运营能力不足。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2024长江(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办〔2025〕2号)有关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船舶污染收储企业持续有效运营能力不足。船舶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带来污染风险;船舶污染收集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可持续运营能力不足。

主体责任单位:津市市人民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整改目标:加强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运营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与环保设施设备,保障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持续正常运转。

整改措施:

1.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属地政府出台相关奖补政策,加大对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资金支持力度,有效保障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持续正常运营。

2.加强运营能力建设。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与船舶环保设备,积极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培训,努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特别是船舶污染物接收环保设备维护保养能力,及时维护保养船舶环保设备,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3.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业务指导及考核,通过环保督查及季度、年度现场考核,压实船舶污染物回收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

整改完成情况:

1.紧盯问题抓整改。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我市迅速召开会议,按照文件要求一一落实。一是2023年投资1200万元新建船舶污染物收集码头(含一艘65米趸船、一艘21.6米移动收集船)。二是津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3第11次会议明确船舶污染物收集由政府购买服务,总体经费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障了船舶污染物回收工作的可持续性。2025年2月5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津市船舶水污染物收集转运工作由津市津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市交通运输局与津洁环保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98.95万元,合同期限一年(可续签),约定了环保设备配备、人员配备、环保措施等要求。三是制定了《津市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企业运行考核细则》,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津市分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成立了考核小组,每季度按照基础建设、作业管理、台账管理、应急管理4个指标进行考核。目前公司配备有负责人1名,船舶驾驶员2名,污染物收集转运员3名,办公室内勤人员3名,财务人员1名。配备有船舶污染物移动接收船“津市保洁1号”,生活污水处理器,气浮机(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围油栏,吸油毡等环保设备。工作趸船上有含油污水储存柜(容积19.5m³),生活污水储存柜(容积51.5m³),垃圾桶(容积3000L)。

2.强化培训提升技能。今年以来,津洁公司已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安全培训、气浮机设备原理及使用技能培训2次,培训人员18人次,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等作业人员以全部具备相关污染防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截止2025年5月31日,已接收含油污水1.975m³、船舶垃圾1907KG、生活污水137.5m³,转运含油污水1.975m³、船舶垃圾1917KG、生活污水138m³。

3.聚焦长效强执法。针对船舶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到位,带来污染风险等问题。我市严格履责,加大水上交通巡航巡查力度,重点监督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器材配置和生活污水排放交付记录等,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自2024年12月份以来,共出动水上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执法艇15艘次,检查船舶50余艘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津市市交通运输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4日-7月8日(5天)

受理部门:津市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36-4238393

联系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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