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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水利局2025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山塘、渠道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高工程运行效率,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新一轮粮食千亿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畅通“中梗阻”渠道、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逐步实现“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2025年津市市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145处(一般山塘145处),畅通“中梗阻”渠道5KM(规模以下5KM),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20处(一般山塘20处),本次项目涉及到四个镇和三个街道办事处,即药山、新洲、白衣、毛里湖、三办、四办、五办。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省级定量奖补,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的模式进行筹措,市县自筹资金不得少于省级定量补助资金的1.5倍。省级定量奖补资金由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筹措,市县自筹资金通过市县财政投入、金融资本、受益主体投工投劳、乡贤捐资捐款等方式筹措。省级确定的标准如下:

1.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清淤整治一般山塘奖补标准为2万元/处。

2.畅通“中梗阻”渠道。新建、节水改造规模以下渠道,奖补标准为20万/公里。

3.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一般山塘,奖补标准为2万元/处。

附件:2025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津市市水利局

2025年7月24日

2025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

合计 (万元)

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项目

“中梗阻”渠道畅通

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备注

山塘清淤及泵站改造(处)

新建及节水改造渠道(公里)

山塘清淤整治

一般山塘(处)

金额   (万元)

规模以下(公里)

金额   (万元)

一般山塘(处)

金额  (万元)


津市市合计

430

145

290

5

100

20

40


1

药山

72

31

62



5

10


2

毛里湖

88

38

76



6

12


3

白衣

60

27

54



3

6


4

新洲

78

33

66



6

12


5

五办

14

7

14






6

四办

16

8

16






7

三办

2

1

2






8

水利局

100



5

100




说明:1.一般山塘补助2万元/处,“中梗阻”渠道规模以下补助20万元/km。

2.中梗阻渠道因涉及药山镇和白衣镇两个镇范围,所以由市水利局通过政府采购后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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