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行政处罚公开听证会的公告(2025年2号)
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津市市兴兴果园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津市市兴兴果园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5年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1楼听证室(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汪家桥街道银苑路2号)。
四、注意事项
1.如需参与旁听的人员请于2025年9月26日18时00分前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号码,须于2025年9月28日上午9时45分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听证地点。
2.旁听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由工作人员引领入场和退场。
联系股室:法制股,联系电话:0736-4213357。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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