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关于部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5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指出津市部分畜禽养殖粪污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四):2025年3月现场调查发现,常德市津市部分畜禽养殖企业(场、户)粪污治理不到位。1.津市市立鑫生态农场养殖废水收集不到位,其高浓度养殖废水通过人为设置的管道直接排至周边水塘、沟渠,水塘内水体黑臭、异味浓烈,经对沟渠废水采样检测,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30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452毫克/升、总磷浓度为53.7毫克/升,分别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7.25倍、4.65倍、5.71倍;2.艳琳生猪养殖场和荣兴养殖场管理粗放,养殖废水收集不到位。氧化塘内养殖废水均存量很少,大量的养殖废水漫流淤积至周边水塘形成多处养殖废水渗坑,并流入周边沟渠。经对两处养殖外溢废水采样检测,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为17500毫克/升和4750毫克/升、氨氮浓度分别为911毫克/升和355毫克/升、总磷浓度分别为256毫克/升和86.4毫克/升,分别超《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42.75倍和10.87倍、10.38倍和3.43倍、31倍和9.8倍。
整改实施主体:津市市人民政府
验收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常德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立鑫生态农场、艳琳生猪养殖场和荣兴养殖场环境问题,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1.依法立案查处。对立鑫生态农场、艳琳生猪养殖场和荣兴养殖场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2.责令立鑫生态农场限期治理,清理立鑫生态农场、艳琳生猪养殖场和荣兴养殖场污染沟渠及水塘,恢复周边生态环境。艳琳生猪养殖场、荣兴养殖场修建黑膜池,配套足够的消纳土地,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规范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措施。
3.津市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对立鑫生态农场、艳琳生猪养殖场和荣兴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时间表,全面完成整改;建立定期联合检查机制,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养殖企业(户)违法行为。
4.结合全市2025年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治行动,举一反三对津市市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突出投诉多、风险隐患大的规模养殖企业,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披露的3家养殖场环境问题均立行立改,3家养殖场外排污染物已全部清理,周边生态环境有效恢复。艳琳生猪养殖场、荣兴养殖场已配套建成黑膜池及足够消纳土地,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完整规范,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推进案件查处。同时,津市“举一反三”开展了全市畜禽养殖污染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并建立多部门联动巡查和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养殖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7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联系地址:常德市津市市银苑路8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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