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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我市1名乡村建设工匠不良从业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的公示

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10-27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5年10月下旬,市住建局组织村镇站、质安站,联合市农经站和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津市市2025年第三季度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发现存在以下1处涉及建房程序和施工安全的问题:

1、乡村建设工匠唐先平(工匠编号:湘建匠2022078100122)承建的白衣镇建国村兰月红的房屋,使用违规起重吊装设备且起吊设备配重不足,外墙高处作业违规使用移动脚手架,且无连墙件加固;二层支模架搭设不规范,未设置横纵连系杆。体现该工匠未按照规范操作,施工安全意识薄弱。

按照《湖南省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办法》规定,现对该名乡村建设工匠的违规施工行为提出全市通报批评,由建房登记所在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办对唐先平开展批评谈话,其不良施工行为记录将记入工匠信息档案和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工匠信息库。

按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今后发现有被我局通报批评和警告谈话的工匠再次发生违规违法建房行为的,我局将视为情节严重情况处理,对相关工匠处以2000元—1000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白衣镇在11月7日前将对违规工匠谈话记录和照片资料报住建局村镇站存档。

各镇街农房建设联审联批办和工匠协会需认真学习传达我局该通报精神,加强对辖区建房工匠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建房“六到场”巡查工作,发现“打非治违”问题后需同时对房主和建房工匠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将相关情况报住建局。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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