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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第三中学关于遴选校内游泳馆承办运营机构的公告

来源:津市市第三中学 发布时间:2025-12-19 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学校游泳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场馆服务教学、惠及师生的核心功能,保障游泳教学、训练及师生健身需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的原则,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游泳馆承办运营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学校游泳馆承办运营机构

(二)场馆地址:津市市第三中学校内

(三)场馆规模:游泳馆总建筑面积930平方米,包含5道25米标准恒温泳池1个(深水区4道水深1.9米,浅水区1道水深1.1米),配套设有男女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设备机房、前台接待区等功能区域,相关设施设备现状详见现场勘查资料。

(四)核心用途:打造鲜明的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品牌形象和竞争力,创建体育特色名校。优先保障学校游泳课程教学、学生体育社团训练、教职工健身需求,适度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承办服务要求

(一)运营期限:合作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服务考核合格下年可续签;服务期满经综合评定,原承办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接权。

(二)服务内容

1.教学保障:按照学校教学计划,配备合格教练及救生人员,保障游泳课程、体育训练顺利开展,配合学校完成教学质量考核。

2.日常运营:负责场馆开放管理、票务服务、客户咨询。

3.设施维护:承担场馆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定期检修及更新补充责任,确保泳池水循环、消毒、照明、安全等系统正常运行,符合国家卫生及安全标准。

4.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配备足额持证救生人员及急救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5.公益服务:每年至少举办4场校园游泳公益活动(如游泳技能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助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三、申报资格条件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游泳馆经营所需相关资质(如卫生许可证等)。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具备游泳馆运营管理专业能力,拥有不少于4名持证救生员、教练员及专业运营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需具备相关行业管理经验。

(四)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以上同类体育场馆(游泳馆优先)运营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业主履约证明等有效材料(转包或转委托业绩不予认定)。

(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能够独立承担运营期间的各项成本(包括水电、耗材、人员、保险等费用)。

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资质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运营方案(含组织架构、服务流程、教学保障计划、安全管理措施、设施维护方案、公益活动规划、收费标准测算等);

(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过往同类项目运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履约评价等);

(六)服务团队介绍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可证明机构实力的补充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需统一使用 A4 纸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后在封皮注明“学校游泳馆承办机构申报材料”及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遴选流程

(一)报名及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需在2025年12月19日8:00至2025年12月23日17:00,将报名表和申报材料送至津市市第三中学总务处,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勘查:学校将组织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22日8:00-17:00统一进行场馆现场勘查,需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联系人:高紫萌,联系电话:13786612680。

(三)资格审查:学校遴选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资格的候选机构名单。

(四)评审答辩:现场陈述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30,地点为津市市第三中学综合楼三楼行政会议室。候选机构进行项目陈述(时长10分钟以内)及现场答辩(时长5分钟以内),专家评委依据资质实力、运营方案、业绩经验、服务报价等维度综合打分。

(五)结果公示:根据评审得分排名确定中选机构,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承办机构。

(六)合同签订:中选机构需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承办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学校合作黑名单。

遴选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因参与遴选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遴选确定承办机构后,承办机构需在公示前向学校缴纳保证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

学校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如遇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可暂停或调整遴选程序,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紫萌

联系电话:13786612680

学校地址:湖南省津市市新洲镇南街

附件:津市市第三中学游泳馆承办运营(企业)机构.docx



津市市第三中学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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