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解除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听证会的公告
常德粤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津市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的项目公司,因长期违反《津市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艺及含水率≤50%的核心指标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并可能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持续风险。为保障津市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规范处置,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慎行使行政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依法启动听证程序,解除与常德粤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津市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现决定就此事项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审议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解除与常德粤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津市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特许经营协议》,并收回特许经营权的事项是否合法、适当。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
2.地点: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栋四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人员
(一)法定参会人员
1.常德粤科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特邀参会人员
1.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各2名,由听证机关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各1名:津市市环保分局代表1名;津市市发改局代表1名;津市市财政局代表1名;津市市司法局代表1名。均由听证机关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三)公开征集参会人员
1.听证代表:社会公众代表、环保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各2名。
2.旁听人员: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愿申请报名参加。
(四)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意向参加听证代表、旁听人员需于2025年12月23日下午14:00前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的方式报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听证机关。
3.人员确定:听证代表由听证机关从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取;旁听人员可从申请听证代表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也可由听证机关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振坤
联系电话:0736-4222036,13974288191
联系邮箱:jsjsj2036@sina.com
联系地址:津市市车胤大道1460号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注意事项
1.听证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在听证会召开2日前书面告知听证机关。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主持人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3.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听证会报名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听证机关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本人同意公开的除外)。
4.听证代表应围绕听证事项发表意见,客观陈述相关情况,不得发表与听证事项无关的言论。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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