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第一季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检查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五条 | 25% |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2026年1-3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每年一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确定检查频次 | 食品经营股及监管所 | 否 | |
| 2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5%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2026年1-3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结合 | 每年一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确定检查频次 | 食品经营股及监管所 | 否 | |
| 3 | 对学校、养老院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25%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2026年1-3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结合 | 每年一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确定检查频次 | 食品经营股及监管所 | 否 | |
| 4 | 对小餐饮的食品安全行政检查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25% | 小餐饮食品安全检查,包括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 2026年1-3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结合 | 每年一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确定检查频次 | 食品经营股及监管所 | 否 | |
| 5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 25% | 1、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3、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2026年1-3月 |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结合 | 每年一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确定检查频次 | 食品经营股及监管所 | 否 | |
| 6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 | 25%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点表所列内容 | 2026年1-3月 | 定向抽查 | 每年1次,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确定检查频次 | 食品生产股 | 否 | |
| 7 |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者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 暂定40%,检查比例根据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内容确定 |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登记事项,价格行为,广告行为,计量监督检查 | 2026年1-3月 | 不定向抽查 | 每年1次,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检查频次 | 药械化股、信监股、价格执法队、广告股、计量认证股 | 否 | 检查比例根据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内容确定 |
| 8 | 化妆品经营、使用者的监督检查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暂定10%,检查比例根据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内容确定 | 化妆品经营、使用日常监督检查 | 2026年1-3月 | 不定项抽查 | 每年1次,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检查频次 | 药械化股 | 否 | 检查比例根据上级部门专项检查内容确定 |
| 9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 | 津市市人民医院 津市长燃燃气有限公司 湖南鼎诚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科益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湖南新合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引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津市市天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常德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好润佳超市 常德天盛电化有限公司 津市中医院 常德绿岛蓝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津市市创辉游乐园有限公司 湖南经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津市港口有限公司 湖南鸿健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津久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津市兴业液化气站 津市市利民液化气站 津市津乐液化气站 津市市阳由液化气充装站 津市市津淮液化气有限公司 津市市药山镇祥和供气站 津市汉瑞液化气站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抽查 | 2026年1-3月 | 定向抽查 | 每年1次,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检查频次 | 市场监管局 | 是,市场监管局牵头,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 |
|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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