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单位和产品名称的公告 来源: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10 10:4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我局接到投诉举报津市市初心文化用品经营部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称:医用防护口罩)应当备案但未备案,我局已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将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单位和产品名称予以公告。 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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