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数据局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常德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市全面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场景应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津市市实际情况,在全市行政审批领域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即:对诚实守信主体,实施“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两种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在省指导目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事项覆盖范围,分批梳理本级适用事项,逐项明确适用情形、材料标准和承诺时限等要素,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分批次面向社会公示。
(二)实施风险防控,严格准入管理。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等风险较高的事项严格管理,原则上不纳入“信易批”范围;对低风险、标准化程度高的事项,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
三、主要工作
(一)明确两种服务模式。
1.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审批部门以书面(含电子)形式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后,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材料,直接办理相关事项,后续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进行复核。
2.容缺受理: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已具备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条件且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部分材料暂缺,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时补齐材料的前提下,可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查环节,待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证照。
以上模式适用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无信用承诺违约记录的申请人,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适用。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审批。
(二)落实清单发布配置。在省指导目录基础上,对市直单位全面征求意见,梳理形成《津市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和《津市市本级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详见附件1、2)。各单位须于3月31日前在省“一网通办”平台完成事项要素配置,确保线上线下同步实施。
(三)推进事前信用核查。推进“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与省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实时共享,申请人在线上线下办理相关事项时,审批业务系统能够自动、无感地完成申请人信用状况的实时核查。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后,及时将许可相关信息等推送至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察,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行政审批部门及“信用湖南”一体化平台,形成“审批-监管-信用”的闭环管理。
(五)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通过政务新媒体、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信易批”服务模式和政策措施,增强各类主体的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1.
津市市市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xlsx
2.
津市市市本级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xlsx
津市市数据局
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
(津市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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