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布津市市小型水闸防汛和安全 运行责任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闸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水库、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6〕79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津市市2026年小型水闸防汛和安全运行责任人》(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津市市水利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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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闸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按照《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水库、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湘水办函〔2026〕79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津市市2026年小型水闸防汛和安全运行责任人》(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津市市水利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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