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撤销郭文进诊所备案的公示
郭文进诊所于2025年12月26日完成诊所备案。2026年1月9日,我局在现场核查中发现,该诊所未按规定落实“三室”设置要求,不符合诊所备案基本标准。2026年1月16日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2026年3月25日,我局对该诊所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依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对新设置的诊所自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之日起45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应当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鉴于该诊所逾期未整改,且经复核后仍不符合备案条件,根据上述规定,依法撤销郭文进诊所备案,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6-4238272
联系地址: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5楼卫健局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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