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第一批)更新事项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湖南省2026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点》(湘环办[2026]3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化发展,要求对在我省已完成编码登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或2010年9月30日(含)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编码登记为国X且使用15年以上或经核实不能辩别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淘汰对象。
一、机械注销对象
经核实,我市现有属于属于编码登记为国X且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7台均为自然报废,并与淘汰对象机械所有人比对核实签定了淘汰承诺书。
二、注销公示时间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自2026 年6月1日起至 2026年6月5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向我局反馈,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联系电话:18152651859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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