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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度汛隐患山塘治理)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小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全面消除山塘水利安全隐患,夯实农业灌溉保障基础,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屏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灌溉、防洪综合效益,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0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山塘安全隐患排查实际情况及《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6〕82号)明确的补助标准,本次分配资金专项用于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4处。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01号)下达的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总额70万元,专项用于4处度汛安全隐患山塘治理。不足部分由市县自筹解决,市县自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二)补助标准及分配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6〕82号)中“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的奖补标准:蓄水容积8万m³及以上或坝高10m及以上的骨干山塘奖补20万元/处;蓄水容积5(含)~8万m³的骨干山塘奖补15万元/处;蓄水容积1(含)~5万m³的骨干山塘奖补10万元/处;一般山塘中的屋顶塘奖补5万元/处。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由市水利局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2.严格质量管控。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达标。

3.加强资金监管。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发挥最大效益。

4.做好建后管护。落实山塘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2026年度度汛隐患山塘治理项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津市市水利局

               2026年7月1日


附件:

2026年度度汛隐患山塘治理项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

村

山塘名称

工程类别

补贴标准/依据

补助金额(万元)

1

白衣镇

柏林村

王家大堰

骨干山塘(8万m³及以上或坝高≥10m)

20万元/处

20

2

新洲镇

黄林堰村

钟家台水库堰

骨干山塘(5(含)~8万m³)

15万元/处

15

3

药山镇

药山村

短放冲堰

骨干山塘(8万m³及以上或坝高≥10m)

20万元/处

20

4

毛里湖镇

花桥村

牛车档

骨干山塘(5(含)~8万m³)

15万元/处

15

合计(万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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