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度汛隐患山塘治理)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小型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全面消除山塘水利安全隐患,夯实农业灌溉保障基础,筑牢水旱灾害防御屏障,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灌溉、防洪综合效益,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01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山塘安全隐患排查实际情况及《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6〕82号)明确的补助标准,本次分配资金专项用于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4处。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于《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6〕101号)下达的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总额70万元,专项用于4处度汛安全隐患山塘治理。不足部分由市县自筹解决,市县自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二)补助标准及分配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湘水函〔2026〕82号)中“整治度汛安全隐患山塘”的奖补标准:蓄水容积8万m³及以上或坝高10m及以上的骨干山塘奖补20万元/处;蓄水容积5(含)~8万m³的骨干山塘奖补15万元/处;蓄水容积1(含)~5万m³的骨干山塘奖补10万元/处;一般山塘中的屋顶塘奖补5万元/处。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要求,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完工后,由市水利局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2.严格质量管控。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达标。
3.加强资金监管。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发挥最大效益。
4.做好建后管护。落实山塘管护主体和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附件:2026年度度汛隐患山塘治理项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津市市水利局
2026年7月1日
附件:
2026年度度汛隐患山塘治理项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镇(街道) | 村 | 山塘名称 | 工程类别 | 补贴标准/依据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白衣镇 | 柏林村 | 王家大堰 | 骨干山塘(8万m³及以上或坝高≥10m) | 20万元/处 | 20 |
2 | 新洲镇 | 黄林堰村 | 钟家台水库堰 | 骨干山塘(5(含)~8万m³) | 15万元/处 | 15 |
3 | 药山镇 | 药山村 | 短放冲堰 | 骨干山塘(8万m³及以上或坝高≥10m) | 20万元/处 | 20 |
4 | 毛里湖镇 | 花桥村 | 牛车档 | 骨干山塘(5(含)~8万m³) | 15万元/处 | 15 |
合计(万元): |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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