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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7处新建农房违规建房不良从业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的公示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6-07-21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6年7月上旬,市住建局村镇站联合市农经站和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津市市2026年第二季度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发现存在以下7处涉及建房施工安全的问题:

1、澧县华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中级工程师赵子春(证书编号:308193010300000077)承建的三洲驿街道护市社区陈宗峰的房屋,室内厨房单墙砌筑未按图施工;临街钢管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背面混搭竹脚手架;使用违规起重吊装设备且配重不到位,吊装设备下部违规垫砖支撑且支撑不规范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体现该公司及项目管理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施工安全意识薄弱。

2、乡村建设工匠陈峥元(工匠编号:湘建匠2024072300077)承建的新洲镇万寿宫社区刘锋+田昊的房屋,刘锋建房审批二层,现坡屋顶各处高度均已超高,形成事实上第三层;使用违规起重吊装设备;旁边两户联建田昊房屋一楼侧窗过梁两侧连接长度不足;使用违规起重吊装设备;顶板支模架无水平连系杆。

3、乡村建设工匠郭建(工匠编号:湘建匠2022078100119)承建的毛里湖镇灯塔社区洪锋的房屋,施工现场与建房图纸有偏差,工匠未按图纸施工,随意开大门窗洞口;墙体砌筑质量差,灰缝不饱满有亮缝,墙柱连接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马牙槎;使用违规起重吊装设备。体现该工匠未按照施工图规范施工,施工质量较差,安全意识薄弱。

4、乡村建设工匠傅仁富(工匠编号:湘建匠2022078100142)承建的毛里湖镇田家山村廖德友的房屋,砌体质量差,有亮缝;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机械直连家用电,未设置漏电保护;使用违规起重吊装设备。体现该工匠施工质量较差,安全意识薄弱。

5、乡村建设工匠袁国良(工匠编号:湘建匠2023078100087)承建的药山镇临东村袁超伍的房屋,墙体砌筑质量极差,上下不错缝,墙体侧面凹凸较大,灰缝普遍不饱满;体现该工匠墙体砌筑手艺太差,施工特别不认真,随意码砖,未认真按照墙体砌筑规范施工。

6、乡村建设工匠彭德祥(工匠编号:湘建匠2022078100073)承建的药山镇八宝湖村裴永祥的房屋,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使用违规起吊设备;支模架使用木支模架交叉支撑且攀附墙体。

7、乡村建设工匠周明霞(工匠编号:湘建匠2022078100100)承建的药山镇棠华铺社区朱辉兰的房屋,门洞过梁两侧连接长度不足,里间1处门洞未设置过梁;外墙多处墙体砌筑质量差,灰缝不饱满多亮缝;顶板支模架为木支撑;临时用电不规范,现场电线凌乱未规整。体现该工匠未按照施工图规范施工,施工质量较差,安全意识薄弱。

按照《湖南省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办法》规定,现对该7处违规施工行为提出全市通报批评,由建房登记所在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办开展批评谈话,其不良施工行为记录将记入工匠信息档案和湖南省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平台工匠信息库。

按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今后发现有被我局通报批评和警告谈话的工匠再次发生违规违法建房行为的,我局将视为情节严重情况处理,对相关工匠处以2000元—1000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镇街在7月31日前将对违规工匠谈话记录和照片资料报住建局村镇站存档。

各镇街需认真学习传达我局该通报精神,加强对辖区建房工匠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同时做好建房“六到场”巡查工作,发现“打非治违”问题后需同时对房主和建房工匠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将相关情况报住建局。

津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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