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津市市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第五批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方案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07-21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山塘、渠道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高工程运行效率,实现塘坝蓄泄安全、渠道输水通畅,着力解决因灌溉条件不足造成耕地撂荒的瓶颈制约,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新一轮粮食千亿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畅通"中梗阻"渠道、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逐步实现"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2026年津市市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41处(一般山塘41处),畅通"中梗阻"渠道4.5公里(规模以下渠道),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27处(一般山塘)。本次项目涉及四个镇和两个街道办事处,即药山镇、新洲镇、白衣镇、毛里湖镇、金鱼岭街道、嘉山街道。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资金来源为湖南省第五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省级定量奖补,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的模式进行筹措,市县自筹资金不得少于省级定量补助资金的1.5倍。省级定量奖补资金由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筹措,市县自筹资金通过市县财政投入、金融资本、受益主体投工投劳、乡贤捐资捐款等方式筹措。省级确定的标准如下:

1.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清淤整治一般山塘,奖补标准为2万元/处。

2.畅通"中梗阻"渠道。新建、节水改造规模以下渠道(断面尺寸300×300mm≤B×H≤600×600mm,梯形渠道以底板宽度参照测算),奖补标准为20万元/公里。

3.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清淤整治一般山塘,奖补标准为2万元/处。

附件: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津市市水利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街道

合计 (万元)

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项目

“中梗阻”渠道畅通

提升山上经济作物
灌溉水源保障能力

备注

山塘清淤(处)

节水改造渠道(公里)

山塘清淤整治(处)

一般山塘(处)

金额

规模以下
(公里)

金额

一般山塘(处)

金额

中梗阻渠道由水利局实施白衣镇余家桥水库沟渠、新洲镇长岭沟渠。

津市市合计

226

41

82

4.5

90

27

54

1

药山

17

9

18



8

16

2

毛里湖

14

12

24



2

4

3

白衣

14

11

22

2

40

3

6

4

新洲

17

9

18

2.5

50

8

16

5

五办

3





3

6

6

四办

3





3

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