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第五批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山塘、渠道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提高工程运行效率,实现塘坝蓄泄安全、渠道输水通畅,着力解决因灌溉条件不足造成耕地撂荒的瓶颈制约,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新一轮粮食千亿产能提升行动提供支撑。
二、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通过实施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畅通"中梗阻"渠道、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逐步实现"蓄得住水、灌得到田、上得了山"。2026年津市市清淤整治农村小水源41处(一般山塘41处),畅通"中梗阻"渠道4.5公里(规模以下渠道),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27处(一般山塘)。本次项目涉及四个镇和两个街道办事处,即药山镇、新洲镇、白衣镇、毛里湖镇、金鱼岭街道、嘉山街道。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资金来源为湖南省第五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省级定量奖补,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的模式进行筹措,市县自筹资金不得少于省级定量补助资金的1.5倍。省级定量奖补资金由相关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筹措,市县自筹资金通过市县财政投入、金融资本、受益主体投工投劳、乡贤捐资捐款等方式筹措。省级确定的标准如下:
1.恢复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清淤整治一般山塘,奖补标准为2万元/处。
2.畅通"中梗阻"渠道。新建、节水改造规模以下渠道(断面尺寸300×300mm≤B×H≤600×600mm,梯形渠道以底板宽度参照测算),奖补标准为20万元/公里。
3.提升山上经济作物灌溉水源保障能力。清淤整治一般山塘,奖补标准为2万元/处。
附件: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津市市水利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2026年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镇、街道 | 合计 (万元) | 农村小水源蓄水能力恢复项目 | “中梗阻”渠道畅通 | 提升山上经济作物 | 备注 | |||
山塘清淤(处) | 节水改造渠道(公里) | 山塘清淤整治(处) | |||||||
一般山塘(处) | 金额 | 规模以下 | 金额 | 一般山塘(处) | 金额 | 中梗阻渠道由水利局实施白衣镇余家桥水库沟渠、新洲镇长岭沟渠。 | |||
津市市合计 | 226 | 41 | 82 | 4.5 | 90 | 27 | 54 | ||
1 | 药山 | 17 | 9 | 18 | 8 | 16 | |||
2 | 毛里湖 | 14 | 12 | 24 | 2 | 4 | |||
3 | 白衣 | 14 | 11 | 22 | 2 | 40 | 3 | 6 | |
4 | 新洲 | 17 | 9 | 18 | 2.5 | 50 | 8 | 16 | |
5 | 五办 | 3 | 3 | 6 | |||||
6 | 四办 | 3 | 3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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