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津市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6〕2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特向社会公开遴选培育机构。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计划及类型
2026年,我市培育高素质农民200人,开设4个班: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农创客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乡村产业带头人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
二、机构遴选条件
(一)培育机构需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资质方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与培育主题相关的主营业务范围(需涵盖农机培训专业)。
2.设施设备方面:具备培训必备的固定场所、教学设备、教材等条件;具有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实训基地,基地产业特色鲜明、示范性强,能够满足学员实践操作、观摩学习需求。
3.师资团队方面:配备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团队和师资队伍;管理团队分工明确,教师具备与申报专业匹配的中级以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需涵盖农机培训专业)。
4.培训管理方面:具有健全的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5.跟踪服务方面:具有稳定的后续培育指导团队,能承诺为学员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跟踪服务。
(二)培育机构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营业执照、培育资质、机构信用、教师资质、管理人员社保等证明材料;
3.培训场地(教学、食宿)、设备及实训基地承办条件;
4.管理制度及人员配置;
5.培育实施方案、跟踪服务计划;
6.其他能够证明机构实力的材料(如荣誉证书、培育合同等);
7.近几年开展农机教育培训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质、合同、实训照片等)
三、遴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6年9月8日18时前将交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津市市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津市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评分标准对机构进行综合评审与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由高至低择优选定,将拟推荐名单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3.入选机构名单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津市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并签订培育协议书。
报名地址:津市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股
联 系 人:肖超曦
联系方式:15173671918
附件:
津市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docx
津市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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