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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9 16:4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提请2026年9月29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由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选举津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津市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津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津市市人民法院院长、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常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通过津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3.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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