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通报
为持续深化全市社会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日常运行秩序,切实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治作用,持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生态,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规范化健康发展,现将我市查处的社会组织乱象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一:津市市毛里湖镇双坪村农民用水户协会业务活动开展不经常,未能常态化运转。经查,津市市毛里湖镇双坪村农民用水户协会未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机构运转失灵。2026年7月,津市市民政局指导津市市毛里湖镇双坪村农民用水户协会完成注销。
典型案例二:津市市创业协会业务活动开展不经常,未能常态化运转。经查,津市市创业协会长期未按照章程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机构运转失灵。2026年8月,津市市民政局指导津市市创业协会完成注销。
典型案例三:“津市市蜂业协会”已注销仍违规挂牌。经查,“津市市蜂业协会”已在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法人资格已经终止,但场所仍悬挂协会牌匾,易误导社会公众,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9月,津市民政局现场撤除牌匾,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典型案例四:“津市市书法家协会”未经登记违规挂牌。经查,津市市书法家协会,未在民政部门或其他法定机关进行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违规挂牌,误导社会公众,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9月,津市市民政局督促协会负责人现场撤除牌匾,依法对该非法社会组织实施劝散处置,并消除不良影响。
典型案例五:“津市市文艺创作协会”未经登记违规挂牌。经查,津市市文艺创作协会,未在民政部门或其他法定机关进行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违规挂牌,误导社会公众,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9月,津市市民政局督促协会负责人现场撤除牌匾,依法对该非法社会组织实施劝散处置,并消除不良影响。
津市市民政局温馨提示:各社会组织要严格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依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按期换届,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依规开展业务活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前,可通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核验组织资质,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线索,请及时向民政部门举报。
津市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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