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津市资讯>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关于《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6-11-06 17: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本单位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满,暂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此次网上征求意见活动圆满结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