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28 09:0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津市市药山镇朱方国烟花爆竹专卖店因销售无产品流向信息烟花爆竹产品,该行为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经营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依法予以吊销,其编号为(湘)LS〔2021〕01981。特此通告。津市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10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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