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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津市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07-14 17: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成果,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现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津市市文化馆原馆长陈晴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9月,时任津市市文化馆馆长陈晴河南郑州参加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培训班期间,参观游览黄河景区,并以学习培训费名义报销参观游览景区产生的费用560元。2020年6月,陈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6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懈怠;巩固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良好局面,离不开亮剑的震慑。通报不是目的,而是以个案的警示来教育大多数,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都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检视自我,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严格落实好各项纪律和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严管队伍,在强化作风建设上做到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精准把握“再监督”的定位,督促基层党组织责任上肩,对顶风违纪问题优先处置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津市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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