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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专栏

津市:做好信访工作“后半篇文章”,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纪 委 发布时间:2021-11-11 17:20 浏览次数: 【字体:

“以前这里的气味很大,现在都没有了,周围环境变得比以前好多了,我没有意见了,为你们的工作点赞!”津市市金鱼岭街道丝绸社区二组代表高兴地说。

11月4日,津市市纪委监委对一例群众匿名举报丝绸社区天颐气体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召开现场会进行公开答复。原来,津市市纪委监委在4月25日收到群众匿名举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津市分局、津市市应急管理局对津市市天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污染环境监管失职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已给予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并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该企业已在七月底完成环保和安全方面问题的整改。

经现场反馈居民们都十分满意,同时,现场还反馈了该社区存在的其他问题,这是津市市纪委监委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信访处置“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为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群众合理诉求落到实处,津市市纪委监委多举措加大与信访人沟通反馈力度,着力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办信质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双向承诺”,搭建信任之梯。津市市纪委监委出台《信访举报工作规范(试行)》,由承办部门与信访举报人签订《初信初访双向承诺书》,明确各自权力义务。承办单位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反馈机制积极与实名信访举报人沟通交流,为信访反馈工作奠定基础。

“回访调查”,强化反馈之责。信访调查结束后,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随机选取已实名反馈的信访件,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向举报人了解承办单位反馈结果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承办单位的反馈意识,化解信访举报人心中的怨气,切实提升群众对信访举报反馈工作的满意度。

“公开答复”,解答群众之惑。津市市纪委监委定期梳理匿名举报且有必要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的信访件,由信访室与承办单位研讨确定公开对象和范围后组织召开公开答复会,承办单位向参会人员将调查情况讲清楚、说透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一作出解释说明,帮助群众澄清信访误区。

今年以来,津市市纪委监委对收到的信访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效减少了信访存量,遏制了信访增量,有效化解了越级访和重复访。截至目前,津市市纪委监委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48件,对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回访23件,群众满意率达82.6%,业务内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1.2%,省级以上越级信访同比减少45.4%。下一步,津市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回访机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后半篇文章”,加大群众信访回访反馈力度,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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