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清廉园区建设
2022年,开展清廉园区工作以来,津市市纪委监委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强化“室组地”联动,联合纪委监委内设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高新区纪工委力量,聚焦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扎实推进清廉园区建设走实走深。
聚焦事前监督,规范企业“引进来”。为避免园区引进企业出现“吃回扣”“走过场”等腐败问题,津市市纪委监委推进关口前移。一方面,紧盯部门责任,秉持“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单位联包联保联点职责,建立专项台账,明确责任到人;另一方面,抓牢资金使用、政策适用、审批服务等重点环节,通过高新区纪工委开展事前监督,督促40余家单位围绕政务服务、执法监管、便利化改革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清自查,发现窗口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30余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事中跟进,助推项目“落地”。津市市纪委监委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合“室组地”人员力量,联合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园区政务服务不优、行政处罚不到位、敷衍塞责等问题。一方面,通过开展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全市30余个重点项目现场实地调研,处理电力增容、排污管网改造等具体难题35个。另一方面,围绕各单位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政策措施不落实、执行“一刀切”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政策兑现不到位、行政审批繁琐等相关问题42个,一对一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销号解决,全面深化推动“放管服”改革。
强化事后保障,确保园区“发展好”。津市市纪委监委出台《中共津市市纪委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护航营商环境工作方案》,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强化企业制度保障。落实“两同时”谈话和日常监督机制,将企业服务、项目推进等情况纳入“两同时”范畴,督促职能部门主动上门为企业排忧解难。选定园区10家各行业典型代表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每季度开展走访调研,定期收集汇总,目前已收集厂区建设、电力保障等意见建议16条,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处理。受理自然资源局窗口收费不开发票等涉企信访举报4件,办结3件,严肃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虚列开支,变相向企业摊派费用等案件7起,给予党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3人,切实护航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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