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车辆监管及维修的整改佐证资料请补充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近日,津市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巡察办对全市76家单位开展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来,津市市纪委监委持续压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把督促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完善制度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压实整改责任等有效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出实效。
津市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定《常态化开展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补齐制度短板,对巡察整改监督对象及主体、监督工作具体内容和评估考核方式进行明确,让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做到从巡察问题反馈起,巡察整改的每一道程序、每一项工作都在监督之下。同时,将巡察整改监督和节点纠治“四风”、重点领域专项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同谋划、共推进,综合运用“室组地”“室组巡”联合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既紧盯集中整改期,也做好后期跟进监督,防止整改工作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对巡察反馈问题及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确保问题认领全、整改措施细、完成时限准,并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编办及巡察办对整改资料把好“联审关”,有效避免巡察整改走形式、走过场。截至目前,津市市纪委监委开展常规巡察整改监督、历年巡视巡察整改专项监督等5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0余个。
“巡察不是‘一巡了之’,关键在于推动解决问题,我们将持续开展全方位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津市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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