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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津市市纪委关于3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1-16 14:09 浏览次数: 【字体:

津纪通〔2017〕 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释放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现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客服经理王晨违反法律法规案

2015年12月18日晚,中国电信有限公司津市分公司客服经理王晨在津市市人民路新码头附近的出租屋内从事吸毒活动,被津市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抓获。2015年12月18日,津市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王晨行政拘留15日,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行政处罚。王晨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法律法规错误(吸毒),王晨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

、市嘉山街道团湖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陈志伟违反廉洁纪律案

2016年10月1日至2日,市嘉山街道团湖社区居委会妇女主任陈志伟在家中为其二胎女儿操办“满月宴”,邀请同事及部分社区居民参加,并收受23名同事及社区居民红包礼金共计6200元,违反了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有关规定。陈志伟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陈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国库。

三、市人民医院超声科工作人员谌敏、市汪家桥街道澹津社区居民谭日兴(党员)违反法律法规案

2016年11月4日21时许,谌敏、谭日兴在市银苑路汪家桥街道派出所斜对面肖某私人开设的麻将馆内,伙同张某、黄某(两人系社会人员),使用麻将牌,以单注20-80元的赌注,进行“红中麻将”的赌博活动,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11月6日,津市市公安局对谌敏、谭日兴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谌敏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法律法规错误(赌博),谌敏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谭日兴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法律法规错误(赌博),谭日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述典型案件,涉案的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坚守党纪国法红线,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做到提醒警示及时、管理约束到位,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零容忍”,对仍然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要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

                              中共津市市纪委

                                    2017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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