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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津市市纪委关于2起违规赈酒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24 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现将“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的2起违规赈酒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地方海事处副主任韩锋违规赈酒案
    2016年8月13日,韩锋在津市市华南酒店操办孩子升学宴,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受红包礼金共计67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韩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二、毛里湖镇李家铺中学德育处主任赵水生违规赈酒案
    2016年7月1日,赵水生以儿子买房为由,在李家铺万家农庄摆酒20桌,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受红包礼金共计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赵水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对“纠‘四风’、治陋习”工作认识不够高,抓得不到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搞变通、打折扣,不收手、不知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和中共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市纪委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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