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津市市2018年纠“四风”治陋习 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纪委,各街道和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和驻津相关单位纪检监察组织:
现将《津市市2018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津市市纪委
2018年4月23日
津市市2018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
按照省纪委、常德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在全市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常德市纪委《关于印发<2018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常纪发〔2018〕5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1.严格执行省委、常德市委、津市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开展省委、常德市委、津市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纠“四风”的坚定决心和深远考虑,坚决落实不把作风问题当小事的政治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梳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以来的成效,及时完善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措施。
2.巩固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整治成果。坚持有效做法,做足深化文章。紧盯潜入地下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巩固深化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六大陋习整治成果,着力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执行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创新检查方式方法,严防反弹回潮。
3.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较真碰硬。着力整治为民服务“管卡压”“推绕拖”,便民服务该公开不公开、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或受理后不督办、不处理;未经批准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创办内刊简报;在监督检查、考核评比中脱离实际搞层层加码或违规召开汇报会、要求主要领导出面接待或刻意强调资料、台账、牌子等形式;领导干部在调研过程中超规模、超层次陪同和陪餐。搞假签约、假项目、假扶贫、假经验、假数字,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资料、虚假汇报、虚假工程、虚假帮扶、虚假脱贫等问题。
4.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旗帜鲜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重点整治决策一言堂、花钱一支笔、服务一条龙等居官自傲、滥用职权、生活特殊、以公谋私、拉帮结派、作风漂浮、优亲厚友等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5.树立尚俭戒奢、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会同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在全市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和公职人员在推进殡葬改革进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系列活动,深入治理基层“人情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工作措施
1.营造工作氛围。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及时部署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活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设专栏跟进报道,既抓正反典型的宣传,又抓重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实时报道,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
2.加强监督检查。组织财政、审计、食药工质、税务、交警等相关部门经常研究推进整治工作措施。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点穴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既抓节点又抓平时,在坚持全方位、全覆盖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紧扣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周末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二级机构、临时机构等重要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建立阶段性工作总结评价机制,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上报市纪委党风室,每月定期通报。市纪委党风室每季度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1次专项检查,对各单位的监督执纪情况开展再监督检查。
3.严肃执纪问责。把查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坚持铁面执纪,越往后执纪越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四风”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先于其他问题处理;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红包礼金等问题,采取“滚雪球”方式,逐一核查、严肃处理。充分利用上级交办、巡视巡察、廉洁津市网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指向明确、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集中挂牌督办。
4.持续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按照“谁查处、谁通报”的原则,坚持“四风”陋习典型案件分类分批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一律通报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不断释放高压纠风治陋的强烈信号。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增强“四个意识”,深刻领悟纠正“四风”不能止步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部署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全市推进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中来,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各级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头,狠抓落实,形成“头雁效应”,以艰苦奋斗再创业的姿态,引领本地本部门单位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2.严格落实责任。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职尽责,认真研究部署,推动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牵头抓总,协调各方、凝聚合力,着力破除“四风”陋习;各派驻纪检组要加强对所监督单位专项工作的督查指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直工委、市国资办和市发改、公安、财政、审计、地税、食药工质局、机关事务管理、扶贫办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抓好相应领域专项治理。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仍然突出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
3.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排查、报告、移送制度,宣传、发改、信访、公安、财政、食药工质、税务、审计等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每月进行问题线索清查,建立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4.及时填报情况。建立专项工作情况月报制度,从5月份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填写《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登记表》(见附件1)。各镇纪委、街道和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认真汇总统计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填报《全市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统计表》《全市纠“四风”治陋习查处问题情况月报表》《查处问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3、4),并于每月23日前报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在4、6、12月下旬分别报送工作方案、半年总结、全年总结(联系人:周明辉 联系电话:13973603260)。
附件:1.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登记表
2.全市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统计表
3.全市纠“四风”治陋习查处问题情况月报表
4.查处问题情况登记表
附件1
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登记表
(2018年 月)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文件标题 | |||
发文编号 | 发文日期 | ||
印发机关 | 印发范围 | ||
简要内容 | |||
向社会公开 情 况 | |||
制度执行 效 果 | |||
备 注 | 本表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填写,于每月23日前报各镇纪委、各街道和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全市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统计表
(2018年 月)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本月修订完善情况 | 2018年以来累计 修订完善情况 | ||
修订完善 数量 | 向社会公开 数量 | 修订完善 总数 | 向社会公开 总数 | |
合 计 | ||||
备 注 | 本表由镇纪委、街道和高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汇总填报,需统计本地本部门、市直单位所属各部门修订完善制度措施情况,并附《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登记表》,于每月23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全市纠四风治陋习查处问题情况月报表
(2018年 月)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本月查处情况 | 2018年累计查处情况 | |||||
问题 类型 | 级别 | 查处 问题数 | 处理 人数 | 党政纪务处分人数 | 查处 问题数 | 处理 人数 | 党政纪务处分人数 |
合计 | |||||||
违规公务接待饮酒 | 小计 | ||||||
地厅级 | |||||||
县处级 | |||||||
乡科级及以下 | |||||||
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 小计 | ||||||
地厅级 | |||||||
县处级 | |||||||
乡科级及以下 | |||||||
违规大操大办(含人情风) | 小计 | ||||||
地厅级 | |||||||
县处级 | |||||||
乡科级及以下 | |||||||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小计 | ||||||
地厅级 | |||||||
县处级 | |||||||
乡科级及以下 | |||||||
参赌涉赌问题 | 小计 | ||||||
地厅级 | |||||||
县处级 | |||||||
乡科级及以下 | |||||||
吸毒涉毒问题 | 小计 | ||||||
地厅级 | |||||||
县处级 | |||||||
乡科级及以下 | |||||||
违规“一桌餐”等问题 | 小计 | ||||||
地厅级 | |||||||
县处级 | |||||||
乡科级及以下 | |||||||
备 注 |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包括:扶贫领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索拿卡要,政务服务中心“事难办”“推绕拖”,政务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僵尸化,行政执法机关“双随机、一公开”流于形式、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2.本月报表每月23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查处问题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标 题 | |||||
问题类型 | |||||
姓 名 | 性 别 | 职 级 | |||
单 位 | 职 务 | ||||
主要问题 | |||||
党纪处分 | 政务处分 | 组织处理 | |||
党纪处分 时 间 | 政务处分 时间 | 组织处理 时间 | |||
党纪处分 决定机关 | 政务处分 决定机关 | 组织处理 决定机关 | |||
备 注 | 1.本登记表系《全市纠“四风”治陋习查处问题情况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的附表,凡是月报表填报的处理人数,必须按照“一人一表”详细填写本表,并附相关处理文件。 2.本登记表作为月报表的附表一并于每月23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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