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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津市市纪委津市市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本站自发 发布时间:2025-05-13 14:49 浏览次数: 【字体:

端午节将至,为严明节日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更大成效,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银安违规吃喝问题。2025年4月27日,李银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5年5月,李银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参加违规吃喝的6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处分。

2.市公安局西湖水上派出所原所长曾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11月25日,曾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至澧县南收费站高速公路出口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曾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5年1月6日,曾严受到吊销驾驶证5年的行政处罚;1月17日,曾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石门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3月4日,曾严受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5年3月,曾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由三级警长降为一级警员。

3.市住建局住保股原股长雷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5年4月27日,雷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行驶至津市市车胤大道兰苑宾馆前门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雷攀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9.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5年5月19日,雷攀受到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的行政处罚。2025年5月,雷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由专技十级降为专技十一级。

4.市公安局药山派出所原辅警刘学元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18年至2023年,刘学元在担任市公安局药山派出所辅警期间,利用职权收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共24000元,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目前,市纪委已对刘学元立案审查。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顶风违纪,违规吃喝;有的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危害公共安全;有的利用职权收受钱款,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这些违纪违法行为,有的发生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发生在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期间,是目无法纪、顶风作案的典型,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长期性、复杂性,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

节点就是考点,越是节假日,纠“四风”越是一刻不能放松。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整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酒后驾车、打牌赌博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狠刹歪风邪气。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一体推进学查改,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持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动真格、抓典型、抓现行,以零容忍态度从严查办,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从重惩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强大震慑。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动补齐制度和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持续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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