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由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选举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津市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津市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津市市人民法院院长、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通过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3.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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