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绿化周”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绿化水平,促进园林城市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现就2023年开展全省第 22个“城市绿化周”(3月12日至18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1月24日《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的决定》,每年3月12日至18日在全省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自我省 2002 年启动“城市绿化周”活动以来,经过 21 年的建设发展,各地城市绿化成果丰硕,人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绿化周”活动是我省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的有力抓手。各地应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开展第 22个“城市绿化周”活动,加大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高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参与力度,确保“城市绿化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切实提升园林绿化建管水平
“城市绿化周”活动中各地应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选用适应性强、种植成本低、成活率高、养护成本低的乡土树种,不引用不适合本地生长的外来植物,对城市树木定期修剪和检查维护,加强城市树木的基础研究,提高城市树木管理和保护水平。此外,各地应将“城市绿化周”活动与园林城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建设管理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做好现有绿化成果、大树古树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努力拓展城市园林绿化空间,加强绿地精细化管理,量质并举、建管并重,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
三、做好组织宣传
各地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在“城市绿化周”期间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园林植物(花卉)展览、园林文化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普及城市园林绿化法律法规、标准及城市绿化建设、保护的重要意义。将“城市绿化周”活动与网络尽责宣传有效结合,听取市民的建议和诉求,提高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认识,营造社会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健康发展。
各地要认真总结第 22个“城市绿化周”活动经验,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亮点和宣传推广材料(含活动图片),于3月24日前报我厅城市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我厅将择优推荐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予以发表。联系方式:李暾 0731-88950221,hnszjt0217@163.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1号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