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
当前,“五一”假期临近,人员出行增加,建筑施工项目全面复工复产,施工进入高峰期,加之汛期已至,强降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和当前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其它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3]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调度出发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从头抓紧,一严到底、一抓到底,坚决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翻身仗,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的安全职责边界不明、监管底数不清、“打非治违”不力、执法“宽松软”、存在监管盲区等突出问题,就“五一”期间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认真分析排查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管控和治理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消除隐患漏洞,把“五一”假期和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各部门要对标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重点做好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
(一)居民自建房方面,加快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进度,完成鉴定为C D级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整治销号,完成初判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安全评估鉴定,并及时管控、处置到位,特别是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景区等人员聚集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管控。
(二)城镇燃气方面,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强化燃气安全“六化”管理,重点治理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不整改到位坚决不予销号。
(三)市政设施方面,开展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防汛防内涝各项预案和应急处置安排;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检修,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持续推进住建领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严防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带病运行;督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园中大型游乐设施、体育健身设备等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四)城市既有房屋方面,全面加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初判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加快进行安全鉴定,强化C、D级危险房屋闭环管理,按照“一栋一策”原则,实施隐患整治逐栋挂牌销号。
(五)建筑施工方面,汲取湘西自治州、娄底市施工项目边坡坍塌事故教训,重点关注建筑工地周边边坡等安全作业环境因素,强化实地安全检查巡查以及边坡支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管,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做好建设工程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审查验收工作。
(六)村镇建设方面,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基本完成C、D级危房整治;严格落实乡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事故发生。
(七)户外广告招牌和铁路沿线方面,在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巡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省厅将在“五一”前后赴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主要督导检查“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安排,一季度厅领导联点督导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以及省委巡视望城区、长沙县等 20个县市区、省安委会综合巡查株洲交办的安全生产方面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严格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加强与当地应急、消防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应对处置。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有突发状况及时按规定上报,重大灾害信息、较大以上事故信息,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省厅值班室。各部门“五一”假期值班安排表,请于4月28日前传真至省厅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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