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常德市汇海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环保型配合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1-01-27 16:40 信息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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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工作指引》《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月27日我局对常德市汇海饲料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环保型配合饲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6-4222966

联系地址:常德市津市市银苑路853号

邮 编:415400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及承诺书批复发文时间
1年产23万吨环保型配合饲料项目津市高新区周家铺路以西创业路以北常德市汇海饲料有限公司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报告.docx

企业承诺书.jpg

报批申请001.jpg

总量申购表001.jpg

2编制单位承诺书.pdf

关于年产23万吨环保型配合饲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告知承诺制).doc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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