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关于津市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三、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四、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五、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六、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七、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八、2022年预算执行及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报告附表
第一部分 关于津市市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1-6)
1.收入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48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14%,较上年决算数(以下简称上年)增加6050万元,增长10.9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4345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89%,较上年增加4300万元,增长10.98%;非税收入完成1802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2.91%,较上年增加1750万元,增长10.75%,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9.32%。
(2)上级补助收入完成1590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87%,较上年增加5601万元,增长3.65%。
上级补助收入中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完成1277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5.19%,较上年增加18099万元,增长16.5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完成313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2.79%,较上年减少12498万元,下降28.52%。
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59005万元,剔除上解15556万元后为434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上级明确支出用途的项目100031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均按指定科目类别支出。
表1-1 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合 计 | 127716 |
(一) 返还性收入 | 5726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616 |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393 |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 3540 |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1 |
其他返还性收入 | 1176 |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21990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25163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6190 |
结算补助收入 | 2840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960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165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 937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8063 |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 | 1105 |
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5563 |
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756 |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5549 |
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86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362 |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3489 |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4996 |
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55 |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5483 |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1285 |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7783 |
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260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 452 |
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 | 3307 |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 | 2426 |
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 | 3656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059 |
表1-2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31320 |
一般公共服务 | 1334 |
国防 | 124 |
公共安全 | 119 |
教育 | 592 |
科学技术 | 1060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 | 190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582 |
卫生健康 | 1400 |
节能环保 | 514 |
城乡社区 | 87 |
农林水 | 13315 |
交通运输 | 867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 1160 |
商业服务业等 | 455 |
金融 | 118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 1985 |
住房保障 | 6445 |
粮油物资储备 | 6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 138 |
其他收入 | 829 |
(3)调入资金5695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8.13%,较上年增加7200万元,增长19.12%。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39144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8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17777万元(为存量资金收回)。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73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32973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500万元,再融资债券20473万元)。
(6)上年结转50777万元。
综上,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收入总计381899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63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17%,较上年增加83200万元,增长45.61%。(说明: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起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改按收付实现制列支,2021年决算数据未包括结转支出,故数据偏低,口径不可比。)
(2)上解支出1555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64%,较上年增加9444万元,增长154.52%(增加部分主要为增值税留抵退税上解)。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382万元,较上年增加6709万元,增长32.45%。
(4)债务还本支出20477万元(再融资债券展期)。
综上,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中支出总计32904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收入381899万元,减去支出32904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2853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8-13)
1.收入决算情况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081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65%,较上年减少8450万元,下降5.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40139万元,较上年减少8331万元,下降5.61%;污水处理费收入672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万元,增长8.56%。
(2)上级补助收入82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2.5%,较上年增加328万元,增长66%。
(3)专项债券收入541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49.86%,较上年增加18500万元,增长51.97%。
(4)调入资金3892万元(为专户资金调入,用于专项债券付息)。
综上,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收入总计199628万元。
2.支出决算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支出15994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6.31%,较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0.13%。
(2)上解支出45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万元,增长55.17%。
(3)调出资金3914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3.58%,较上年增加13551万元,增长52.95%。
综上,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支出总计19913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收入199628万元,减去支出1991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96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15-1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万元,为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减少18万元,下降32.14%。实际支出38万元,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详见附表20-22)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3项,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107万元,支出26469万元,当年结余2638万元,滚存结余17984万元。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详见附表23)
全市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完成18758万元,执行率为调整预算数的84.41%。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详见附表25)
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4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89万元、公务用车费368万元。“三公”经费2022年决算数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我市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500万元,当年实际使用预备费2885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出现的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支出等。其中:疫情防控支出2512万元、应急救灾支出218万元,环境整治支出155万元。
三、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津市市政府预算中上级转移支付15903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为127716万元,包括返还性收入572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163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105万元、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56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6190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85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4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2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783万元、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996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489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52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收入96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806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84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65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93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6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3307万元、 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242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59万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36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为31320万元。
四、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2年底,津市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59亿元;津市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0.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6亿元,专项债务14.58亿元。
(二)2022年度本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金额
2022年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8.7亿元,其中:一般债1.25亿元,专项债5.41亿元,再融资债券2.04亿元。还本付息共计3.28亿元,其中:一般债付息0.85亿元,专项债付息0.39亿元,到期本金2.04亿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
(三)2022年末本级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使用安排
2022年新增一般债券1.2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41亿元。
具体安排明细是:
(一)新增一般债券1.25亿元,项目为新洲镇中心学校新建工程0.0754亿元、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建设0.0646亿元、城南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及泵站建设工程0.0988亿元、沿河路改造工程0.2499亿元、津市市职业中专学校整体搬迁工程0.4165亿元、民安路建设工程0.0666亿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0.2782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5.41亿元,项目为老旧小区综合提质改造项目2亿元、津市港散货物流集散中心码头项目1亿元、高新区生物医药孵化园项目0.61亿元、高新区化工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亿元。
五、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2022年完成了市监局等4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储备粮补贴等6个专项的重点绩效评价。
通过预算绩效评价促进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升,内控体系基本建成。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改善了乡村生产、生活、交通运输条件及农业生产灌溉条件,稳定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2021年度地方储备粮补贴专项资金确保了收储任务的及时完成,保证收储入库粮食的品质达标;津市社工站建设项目的实施让津市市社工行业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3年时间实现了全市9个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全覆盖,增强各镇街基层民政工作能力。但评价中发现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还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较随意,超范围和调剂使用资金现象较为常见。如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餐厨中心和转运站项目资金相互挪用,造成各个项目实际支出难以区分,无法准确核算各项成本。社工站建设项目资金以民生协理员的名义向民政办主任、分管负责人等发放津补贴。二是项目单位未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制度,或项目制度建设基本流于形式。如市公路养护中心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以奖代补”考核没有执行到位。民政局的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未按文件规定限定人员经费和服务活动费用比例。三是建设项目监管不力,结算办理严重滞后。部分项目完工后长期未办理审计结算。如毛里湖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欠规范,存在施工证照办理不及时、政府采购程序滞后、项目时间逻辑错误、项目审核不严谨、竣工验收有瑕疵等。针对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管理资金,做到一个项目一个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强化项目建设监管力度,明确单位和施工单位职责,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六、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财政直达资金是缓解基层财政压力、助企解困的“及时雨”“救命粮”。我市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担当精神,聚焦“快、准、严”三个要求,紧盯“拨、用、管”三个环节,压实责任、跟踪问效,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关键点、紧要处,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达资金预算安排及实际支出情况。
截止到12月20日止,直达资金预算下达指标57590.88万元,已全额分配,已支付54113.68万元,支付率为94%,其中: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下达9527万元,已支付9527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下达38099万元,已支付35256.1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9503万元,已支付8876.5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下达370万元,已支付335万元。
(二)直达资金取得的成效
1、县级基本财力平衡资金16809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3656万元;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2488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33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44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837万元,扎实兜牢我县“三保”底线。
2、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925.4万元,支出2925.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惠及25819人。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直达资金1445万元,支出14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养老金的及时足额发放,惠及3368人。
4、困难群众救助资金3267万元,支出3267万元,用于困难群众临时补贴,惠及13366人,保障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5、教育系统直达资金2365.53万元,支出1992.76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和学校公用经费两个方面。其中: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惠及16所义务阶段学校学生2871人,减轻了贫困学生家庭负担,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对社会、经济发展有可持续影响;学校公用经费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水、电、交通、邮电、教育教学、图书、仪器设备、文体活动、教师培训、校方责任险、房屋修建及设备日常维护等方面,确保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常运转。
6、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212万元,支付2487.85万元,根据乡村振兴资金文件要求将此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脱贫人口就业、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等方面。
7、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511万元,支付2480万元,根据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文件要求,此类资金用于保护耕地质量,促进我县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8、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285万元,支付3130万元,建设任务为2.05万亩,其中示范片工程0.27万亩,非示范片工程1.78万亩。
9、普惠金融发展专项直达资金370万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中央为253万元,省级109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省级资金8万元。
七、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津市市秉承“精准把控、质量先行”的原则,不断探索预算绩效评价的新路径,筑牢质量防线,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明确评价目标。针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明确提出以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为重点评价对象。选取重点项目作为评价靶心,确保评价工作聚焦核心、突出重点。二是构建联动机制。总结过去预算绩效评价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财政部门、评价单位、第三方机构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做到既各司其职、又有机互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三是严格过程监督。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开展内部审核、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流程是否合规进行监督,对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细致审核,确保评价结论能真实反映项目绩效情况。四是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印发整改函、向人大和政府报告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等方式,强化预算绩效规范性和约束力。注重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转化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八、2022年预算执行及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情况
2022年地方财政运行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一是税收增长缺少支撑。受宏观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传统税源支柱企业的税收呈阶段性下滑,而新引进企业仍处于培育阶段,短期内难以形成税收增长点。二是刚性支出持续增长。“三保”保障、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地方财政收支缺口不断加大,财政运行压力巨大。三是上级监管更加严格。政策层面对直达资金使用、预算执行进度、债券资金管理、国有企业规范等方面监管越来越严,对财政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严峻形势,财政部门克服困难、积极应对,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全心落实民生保障,2022年民生相关支出20.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8.35%,切实落实了市委市政府的民生保障承诺。二是全力落实人员保障。2022年预算安排各类人员支出74638万元,其中年初安排人员工资、津补贴、险金及车补40565万元,发放全市在职人员绩效15600万元(含2021年在职人员第十三月工资、绩效及2022年在职人员基础绩效),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295万元,人员调资及职业年金虚账记实实账记息4178万元等。三是全面落实基层保障。2022年全市镇街年初预算安排6292万元,平均达到699万元。76个村(居)运转保障资金普调3万元,安排2901万元,较上年增长8.53%。
(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一是落实惠企政策。全力推动留抵退税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效,全年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25673万元,惠及纳税人114户,中小微制造业累计缓缴税费4337万元,保障了地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二是继续强化财政支撑。兑现工业经济发展奖励资金600多万元,用于高新技术企业奖、企业税收增长奖、企业技术改造奖等。2022年引导与协助企业争取上级专项资金3000万元以上,助推企业提质改造、创新升级,最大限度地刺激和调动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后劲。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梳理优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线上审签,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文本费以及中小企业社保、纳税证明等,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负担。
(三)开源节流争资创收。一是抓好收入增长。2022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481万元,较2021年增收6050万元,增长10.91%。其中,完成地方税收收入43455万元,增长10.98%,增幅在常德9个区县市中排名第二,较好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二是抓好向上争资。多次赴省、常德市对接汇报,提升上级部门对津市的关注与支持,2022年全市完成争资总额30.56亿元(按历年争资统计口径),首次突破30亿元,极大补充了地方财力。三是抓好国资管理。大力开展国有“三资”清查,督促引导各部门结合资产资源特性,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原则,加快盘活进程,2022年入库国资收益9000多万元。四是抓好支出管控。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严格支付审核和评审把关,确保将资金优先用于“三保”、还本付息及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点项目。
(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保持综合债务率持续下降。在与省财政厅对接债务化解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我市按到期还本付息进行稳妥化债,综合债务率持续下降。二是引导降低存量债务利率。针对5笔年利率6%以上、4.37亿元的高息债务,协调金融机构分别降低利率0.5至1个百分点,还完成4笔利率6%以下的债务降息,当年合计节约利息40万元,全周期节约利息761万元。目前,我市隐债平均利率约3.66%。三是有序推进存量化解。坚持隐性债务化解“一债一策”,明确化债目标,严格化债责任,确保化债工作执行有力、落实到位,2022年隐性债务实际还本付息2.09亿元,化解隐债规模1.82亿元,自2018年8月底以来累计化解存量隐性债务14.9亿元,较我市承诺的十年化解任务多出0.90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当前经济环境复苏缓慢,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支出压力加大,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财政部门将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作为,大力争资促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积极的财政职能作用,保持经济平稳、民生安定,为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财政力量。
第二部分2022 年决算报告附表
附表1:津市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附表2 :津市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附表3:津市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附表4 :津市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附表5 :津市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支表
附表6:津市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附表7 :津市市2022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附表8:津市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附表9 :津市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附表10:津市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附表11:津市市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附表12:津市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附表13:津市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表
附表14:津市市2022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附表15:津市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附表16:津市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附表17:津市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表18:津市市2022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附表19:津市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表
附表20:津市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
附表21:津市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附表22:津市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附表23:津市市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完成情况表
附表24:津市市2022年财政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表
附表25:津市市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