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检察院开展枪支弹药安全检查
近日,津市市检察院法警大队干警到津市市公安局对该院所存放的枪支弹药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根据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枪支弹药管理规定》和上级要求,津市市检察院枪支弹药统一由津市市公安局代为保管,本次主要对所存放的枪弹实有数、枪弹管理环境是否安全、枪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检查。
经检查,所存枪支性能良好,保养规范,且均处于安全备用状态。市检察院法警大队干警对枪支枪号及弹药型号数量进行现场查验,在确保账物相符后,要求对枪支弹药进行一次现场保养,并强调要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把用枪各个环节,坚决杜绝枪弹安全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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