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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成功办理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发布时间:2024-05-23 09:50 浏览次数:308 【字体:

近日,津市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成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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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现场

津市缴存职工严先生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业务人员一同来到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提取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耐心指导客户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预审单,在各项业务资料和信息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随即为严先生办理预审业务,严先生依据预审批准的公积金提取金额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缴交契税,随后严先生携带其他相关资料到管理部申请正式提取,目前业务已成功办理完成。

“这真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我不用为了购房再去另外筹钱,直接提取公积金就可以支付首付款,知道这个政策后,看到满意的房子就马上认购啦!”严先生高兴地说到。据悉,5月11日,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召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发布会,宣告津市自5月9日起正式启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试点,会后管理部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展开积极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是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重大举措之一,下一步,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将继续积极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服务,为在全市范围内顺利推广该项业务积累经验,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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