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德市财政局来津开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为推动乡镇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6月25日,常德市财政局及津市市财政局前往新洲镇开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在新洲镇财政所,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新洲镇财政所办公环境、硬件设施及服务窗口,对新洲镇财政管理职能履行、财政资金管理、村集体资金监管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做了详细了解。
座谈会现场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津市市财政局及新洲镇等3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对《条例》颁发以来的实施情况自查评价汇报,详细了解《条例》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修订建议,同时就当前乡镇财政重点工作与新洲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研讨。调研组对新洲镇在贯彻落实《条例》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新洲镇在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自查评价中的严谨态度和工作做法。调研组指出,要紧扣当前重点工作,加强业务学习,强基础、补短板,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工作质量。
下一步,新洲镇财政所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专业水平,积极主动履职尽责,把基层财政各项工作做细、做实,推动基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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