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财政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相关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营改审计整改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常德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台账》等文件,近日,津市财政局联合教育局、市监局开展学生餐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饮食健康。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火花幼儿园、职教集团、新州镇中心学校、新州镇灵泉中学,重点查看了学生餐食材采购、资金运行管理、食品安全管理以及食堂经营管理等方面情况,并对相关单位资料进行详细查阅。在督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食堂和商店共用一个银行账户,食堂未完全独立开设银行账户,而是采用分部门核算的方式建账,存在记账不规范现象,包括未按原始凭证发生时间记账、调账处理不当以及将退回的学生生活费错误记入其他支出。针对这些问题,市财政局已及时向相关单位交办整改任务,并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不仅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意识,更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回头看”行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杜绝新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