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人民法院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在第11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市人民法院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宣传中,干警们深入辖区超市、菜市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普法宣传读本,向他们普及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相关知识,让群众了解宪法、掌握宪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宪法日宣传为契机,引导群众自觉学习宪法、遵守法律,增强法治意识,并用实际行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责任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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