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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人民法院:以案促廉 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05 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发挥“以案促廉”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津市民政局下属单位负责人叶某某受贿一案。市纪委监委、中国农业银行津市支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计百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2016年至2022年,被告人叶某某利用担任市民政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业务承包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人民币2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叶某某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悔罪,恳请得到从宽处理。本庭经审理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叶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收缴。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直观展现被告人叶某某为谋取一时私利,一步步逾越法纪底线,走向腐败堕落的全过程。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与生活中将以此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廉洁底线。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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