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检察院又添国家级荣誉:微光成炬 “未”爱绽芳华
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熊玉芳同志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贡献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宣讲现场
熊玉芳自2006年进入津市市检察院工作,2017年,她被选为未检负责人,成立湖南省首家以检察官个人名字命名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玉芳姐姐工作室”。
深耕基层未检十年,她始终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职责使命,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终身追求,身体力行的诠释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初心。
她探索“教师主讲”“同台宣讲”“融法入课”三种“检察官+老师”宣讲模式,进一步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她带领团队推动建立常德市首家“一站式”取证中心,对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她推动启用全省首个设立在检察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在办案实践中探索出家庭教育“四步工作法”,成功帮助28名迷途少年回归正途,相关做法被写入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十年里,熊玉芳成为了津市未检团队的“领头人”和普法教育的“代言人”。在她的推动下,“玉芳姐姐工作室”不断升级迭代,构建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模式,累计开展法治宣讲232场,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覆盖。
“玉芳姐姐工作室”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湖南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常德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
熊玉芳先后荣获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中小学校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入选湖南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专业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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