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2024年中央、省级农业救灾资金发放(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津市市2024年中央、省级农业救灾资金使用方案》文件要求,现将中央、省级农业救灾资金发放(第一批)予以公示:
1.关于设施农业。经主体申报、联合审核、市级复核,22家冷链仓储主体、7家秸秆收储主体、20家粮食加工仓储主体、25家果蔬大棚主体已完成恢复重建,符合资金拨付要求。
2.关于农作物。经村委会申报、镇街审核、市级复核,全市农作物(油菜)救灾补损面积约9.7万亩(具体到户的补贴面积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津市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736-4213804。
附件:津市市2024年油菜救灾资金补助发放明细表(2).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