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情况公示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入托补贴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湖南省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办法》(湘卫人口家庭发〔2024〕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卫人口家庭发〔2025〕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各相关普惠性托育机构提交的入托补贴申请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2025年上半年(1—6月)及下半年(7—12月)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补贴政策摘要
1.补贴对象。本市范围内已通过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并实际招收0-3岁婴幼儿提供入托服务的普惠性托育机构。
2.补贴标准。全日托婴幼儿每人每月补贴100元;半日托婴幼儿按全日托补贴标准的50%核定,每人每月补贴50元。补贴
核算严格遵循以下标准:全日托、半日托婴幼儿当月在托实际天数累计满15天(含15天)的,按1个月补贴标准核算;当月在托实际天数累计不满15天的,不予核算当月补贴。同时,当月补贴核算的最高收托人数,不得超过该机构通过普惠性认定时核定的总托位数。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为津市市2025年上半年(1月至6月)及下半年(7月至12月)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审核明细,包括机构名称、在托婴幼儿人数、补贴金额等,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发放情况有异议,请向市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股如实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禁造谣传谣、诬告陷害,同时需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具体异议线索,以便我局及时调查核实、反馈处理结果。
电子邮箱:jssweishengju@163.com。
联系地址:津市市第二行政中心1413室(津市市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联系电话:0736-4221866。
附件:1.津市市2025年1—6月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发放情况表
2.津市市2025年7—12月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发放情况表
津市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津市市2025年普惠性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贴发放情况表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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